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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街高中录播教室使用规章制度

2015年09月17日 17:40:47 访问量:870 作者:闫新有

    由于录播教室设备价格昂贵,为了保证录播教室资产设备安全,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,特制定本规章制度。

    1.录播教室是精品课程、网络课程和课程建设立项等视频录制的专门场所,一般不得用于其他活动。

    2.凡是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最少提前一日向教导主任提出申请,教导处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统一安排。使用完毕后,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。未申请者,不安排临时使用。

    3.录播教室属于专业设备,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,不熟悉操作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(不熟悉操作者,请主动与信息组老师联系,接受培训)。因违反使用规章制度,造成设备损坏,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。

    4.教师必须严格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录播教室,打开并检查多媒体教学录制设备,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,如遇故障请及时报告。

    5.学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,听从教师安排入座,自觉遵守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课时专心听讲,做好学习笔记;要爱护公共财物,不要触动、移动或拆卸录播教室设备,一经发现,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。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。

    6.所有进入录播教室人员不得吸烟、吃东西、丢弃废物,保持录播教室的卫生整洁。

    7.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,一律不得出借,且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。

    8.教学人员承担的科研项目所用素材需要在本室制作的,须事先通报以便得到最大程度的技术支持。

    9.为保护本系统的计算机系统安全,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、法规。外接设备在使用前须经病毒检测后方可上机使用,对未经杀毒的外接设备,严禁在本系统上使用,若因此造成计算机系统感染病毒而不能正常使用,当前操作人员负责;未经许可,所有操作人员不得更改变所有设备的系统设置。

    10.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室,注意防火、防盗和安全用电。

    11.本规章制度从2015915日起开始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街高中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915
编辑:张胜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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